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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 有關疫情期間為避免群聚感染風險,確保志工在符合安全及衛生之適當環境下進行服務,請配合相關防疫措施
發佈日期 2021 年 5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活動訊息
公告等級 普通
點閱次數 231
公告內容
一、 依據110年5月13日桃園市政府防疫會議決議及本府110年5月13日府社團字第1100119589號函辦理。
二、 自即日起至6月8日止,請配合以下措施:
(一) 65歲以上志工停止出勤排班;惟校園導護志工因未進校園者例外,故65歲以上之交通導護志工,各校可視需求出勤排班。
(二) 100人以上志工訓練等群聚活動,請延後或取消辦理。
(三) 建議適度調降志工出勤班次、人次及服務方式,儘可能以電話或網路服務,減少實體接觸。
(四) 明訂志工服務時應配戴口罩、量體溫及噴灑酒精等,並請所屬志工服勤時落實自主健康管理,若有身體不適則應停止值班。
三、 另有關校園志工觀摩活動請一律延至110年6月8日後辦理;本案計畫執行期程為110年4月12日(星期一)至110年10月29日(星期五),如貴校因故須變更計畫日期,得於核定經費不變原則下變更,免報本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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