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知能提升暨教育訓練推動計畫「種子師資培訓證明書」,本(110)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延長105年一般及專業種子師資證明書之有效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詳如說明
發佈日期 2021 年 11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生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普通
點閱次數 165
公告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9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158590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旨揭計畫「種子師資培訓證明書」申請流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之證明書有效期限為5年,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合先敘明。
三、 考量110年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對種子師資參加回訓課程的影響,將原105年證明書之有效期限(105年8月22日至110年8月21日),延長調整至110年12月31日。
四、 續上,請凡有提出展延申請需求之種子師資,得於110年12月31日前依上開申請流程提出展延申請,惟自110年後申請流程,仍須按原規定期限辦理。
五、 如對本案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中原大學環境風險管控研究中心葉庭岑小姐,tcyeh0805@gmail.com,電話03-2654909。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