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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檢送本府辦理「1 08年度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 費」申請表件1份,惠請貴單位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19 年 9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普通
點閱次數 412
公告內容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要點辦
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各公(私)立國中、
高中(職)之原住民族學生,於申請日前(107)年度9月1
日至本(108)年度8月31日,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
(不包含才藝補習)者。
三、補助對象:
(一)優先補助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每戶最多二人,每人
每年補助8,000元。
(二)非屬低收入戶者,每戶補助二人,每人每年補助5,000
元。
四、申請程序及期限:
(一)申請程序:
1、符合資格者於申請期限內將申請資料送交就讀學校初
審。
2、受理學校應於108年10月5日前,將申請文件彙整後,
檢附「申請學生清冊」函報本局複審,郵戳為憑,逾108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三)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補習證明書及收據。
3、領據及郵局或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4、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
5、中、低收入戶證明(區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非屬
中、低收入戶者免附。
五、旨揭要點及相關關表件,如電子檔附件或請逕至本局網站
下載。http://ipb.tycg.gov.tw/(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
政局/訊息公告/最新消息)。
六、如有任疑問請洽承辦人:本局原住民族行政局教育文化科
趙小姐(03-3322101分機6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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