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檢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衛教宣導」及「因應疫情交通部補貼營業車輛紓困措施」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0 年 3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普通
點閱次數 372
公告內容

 

  1. 3/3-3/14自歐洲入境並有症狀者 一律回溯採檢
  2. 3/19起亞洲19國、東歐1國及美國3州提升旅遊疫情至第三級 非必要勿前往
  3. 自亞洲19國、東歐1國及美國3州來台 須居家檢疫14天
  4. 非必要赴三級警告國家與地區,或檢疫通知書填報不實,不可領取防疫補償且加徵必要費用
  5. 口罩實名制2.0不會打電話給你 請打165反詐騙專線檢舉
  6. 國人自旅遊疫情建議一、二級之國家入境 需自主健康管理14天
  7. 旅遊疫情建議國家名單及配合措施 請至疾管署官網查詢
  8. 勿信勿轉傳謠言假公文 散播謠言最高罰300萬
  9. 違反居家隔離檢疫趴趴走 最高罰100萬
  10. 因應疫情紓困,交通部補貼109年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之營業車輛使用牌照稅50%,桃園市政府提醒您
  11. 因應疫情紓困,交通部補貼109年小客車租賃、小貨車租賃、汽車貨運等行業營業車輛汽車燃料使用費50%,桃園市政府提醒您。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