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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金門縣政府函以,倘貴校員工(教師、公務人員、工友)於該縣戰地政務時期符合「未任公職」、「設籍於金門縣」等2項要件,得檢附相關資料逕向該府申請「金門縣自衛隊員任公職前接受自衛部隊訓練服勤演習年資證明書」,據以併計公職退休年資。
發佈日期 2020 年 4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急件
點閱次數 418
公告內容

本校教職員工倘有符合旨揭要件年資,請依該縣來函說明辦理,以維同仁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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