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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教師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因而須至警察機關製作筆錄、各地方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應司法機關傳喚出庭,得否核給公假及上下班途中認定疑義。
發佈日期 2019 年 10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505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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