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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者比照享有子女教育補助,並溯自108學年度第1學期(108年8月1日)起實施,請符合申請資格人員儘速於10月21日前向本室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 2019 年 10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急件
點閱次數 477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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