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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4款所定娩假及流產假之起算規定。
發佈日期 2022 年 8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66
公告內容

公務人員如有分娩或流產事實,應核給娩假或流產假,該等事實如係於下午發生,則公務人員最遲得自分娩或流產之日下午請娩假或流產假,至如公務人員係於下班後始分娩或流產,其娩假或流產假最遲得自分娩或流產之次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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