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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桃園市112年度校園志工觀摩活動實施計畫」一案,歡迎貴校於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前提報申請計畫,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2 年 12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普通
點閱次數 200
公告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1年11月28日桃教終字第1110112704號函續辦。
二、 本案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止,請貴校於前揭送件截止日期前,提交旨揭計畫免備文寄(送)至本局終身學習科彙辦(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信封袋請註明「桃園市112年度校園志工觀摩活動申請計畫」。若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 檢附「桃園市112度校園志工觀摩活動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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