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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檢送「各地方政府國民中小學108學年度下學期校園生活問卷-體罰調查結果」
發佈日期 2020 年 9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生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359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8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95814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基本法」第8條第2項規定略以,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三、另依「教師法」第32條規定略以,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之義務。
四、依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學生在校「曾被老師處罰做特定動作」之比率高於「曾被老師體罰、叫同學打自己或要同學互打」,顯現教師趨向「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之體罰」取代「親自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之體罰」。
五、請各校確依教育部109年8月3日修訂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附表一教師違法處罰措施參考表,加強宣導有關教師親自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之體罰,及教師責令學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之體罰,皆屬教師違法處罰措施行為。
六、請持續透過各項相關研習與會議強化教師輔導與管教策略以及專業知能,並本權責確實督導尚有體罰情形之學校協助教師提升輔導與管教知能,透過正當、合理且符合教育目的之方式,達到積極正向管教及輔導學生之目的。
七、本案副知本市公私立高中職,重申本局落實「零體罰」政策,請依本局109年8月25日桃教學字第1090076917號函,各校務必落實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 項等相關規定,持續推動教育部正向管教政策,且不定期實 施專業成長研習,強化教師班級經營知能及親師溝通能力, 塑造關懷尊重的校園文化,建立溫馨友善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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