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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各校(園)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學校(園所)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
發佈日期 2020 年 3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急件
點閱次數 844
公告內容

一、依桃園巿政府教育局109年3月25日桃教人字第1090025061號函轉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41383號函辦理,並檢附教育部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二、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維護師生安全健康,公立各級學校於旨述期間如遇學生寒暑假,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亦應比照旨揭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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