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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五點、第六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 2019 年 10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699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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