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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有關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所稱「法令」、「公職」與「業務」之認定標準。
發佈日期 2019 年 12 月 0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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