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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教師單次申請延長病假未跨越2學年度,惟新學年度開學後因不同病情復請延長病假,其期限計算疑義。
發佈日期 2020 年 2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59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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