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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宣導110年國中教育會 考事宜
發佈日期 2021 年 3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升學資訊, 學生家長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413
公告內容

一、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4條規定,
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
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自103年起每年5
月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
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
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二、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
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
考歷屆題本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
rcpet.edu.tw/)-「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
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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