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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巿府員工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合格申請獎勵事項
發佈日期 2019 年 12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454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府員工參加當年度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考試合格者,自每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核發合格證書後二個月內,得檢附考試合格證書影本及領據暨切結書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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