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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各地方政府國民中小學109學年度上學期校園生活問卷-校園疑似體罰抽測調查結果
發佈日期 2021 年 5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生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28
公告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46186號函。
二、 依據「教育基本法」第8條第2項規定略以,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另依「教師法」第32條規定略以,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之義務,合先敘明。
三、 依本次調查結果,仍有部分學校疑有未落實「零體罰」政策及遵守教育基本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請各校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等法規進行校安通報及釐清妥處;另針對部分學校已有學生反映曾遭受疑似體罰情事者,應主動關懷與瞭解,俾利即早發現問題並及時處理。
四、 為落實教育部「零體罰」政策,爰請賡續依據教育部109年10月28日修訂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附表一教師違法處罰措施參考表,加強宣導有關教師親自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之體罰,及教師責令學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之體罰,皆屬教師違法處罰措施行為。
五、 請持續透過各項相關研習與會議,強化教師輔導與管教策略以及專業知能,並積極強化尚有體罰情形之教師提升輔導與管教知能,透過正當、合理且符合教育目的之方式,達到積極正向管教及輔導學生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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