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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公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受免職、解聘、休職、撤職、或免除職務處分,於民國110年10月22日以後溯及既往失效者,得於復職(聘)補薪時,追溯加保,倘期間已重複加保其他職域社會保險者,請依銓敘部110年12月6日部退一字第11054037291號令規定辦理。
發佈日期 2021 年 12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55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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